规则与程序

概述本中心如何处理各类争议解决程序。

争议解决程序

仲裁
调解
专家裁决
专家证人
争议委员会
提名

仲裁程序

第一步:申请指定

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向本中心提交申请,载明争议详情、所需专业能力及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。

第二步:提名与指定

本中心审阅其认证仲裁员名册,进行利益冲突审查,并推荐或指定合格的仲裁员或组成仲裁庭。获指定人士接受后,本中心出具确认书。

第三步:程序开始

被指定的仲裁员或仲裁庭依照适用规则负责进行仲裁。当事人选择由本中心提供行政服务的,本中心在整个程序中提供行政支持。

第四步:程序进行

仲裁庭管理程序的各个方面,包括书面陈述、证据及庭审。如委托本中心提供行政服务,本中心仅支持程序事项,不涉及争议的实体事项。

第五步:裁决

仲裁庭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,该裁决依据《纽约公约》可在国际上执行。本中心不审查裁决的实体内容。

第六步:裁决后事项

当事人可就仲裁员的更换、质疑或相关程序事项请求本中心协助。

进一步了解仲裁 → 提交提名申请 →

调解程序

第一步:申请指定

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提交申请,载明争议详情、所需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及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。

第二步:提名与指定

本中心审阅其名册,进行利益冲突审查,并推荐或指定合格的调解员。获指定人士接受后,本中心出具确认书。

第三步:调解开始

被指定的调解员依照当事人约定的规则或程序负责进行调解。

第四步:调解过程

调解员主持讨论、联合会议及单独会谈并促进协商,协助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。调解过程保密。

第五步:结果

如达成一致,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。如未能达成一致,调解即告结束,不产生具有约束力的裁定。

第六步:指定后事项

如有必要,当事人可请求本中心协助更换调解员。

进一步了解调解 → 提交提名申请 →

专家裁决程序

第一步:申请指定

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提交申请,载明存在争议的技术问题、所需专业能力及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。

第二步:提名与指定

本中心审阅其名册,进行利益冲突审查,并推荐或指定合格的专家裁决人。获指定人士接受后,本中心出具确认书。

第三步:裁定程序开始

被指定的专家依照当事人约定的规则或程序负责进行裁定。

第四步:裁定过程

专家独立处理书面陈述、现场勘查、会议及证据评估。

第五步:作出裁定

专家直接向当事人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定。

第六步:指定后事项

如有必要,当事人可请求本中心协助更换专家。

进一步了解专家裁决 → 提交提名申请 →

专家证人提名

第一步:申请提名

一方当事人提交申请,载明所需专业能力、资格及程序性质。

第二步:提名

本中心审阅其名册,进行利益冲突审查,并提名合适的专家证人供该方当事人考虑。

第三步:直接聘请

当事人直接聘请被提名的专家。聘用条款、报酬及委托指示由当事人与专家自行约定。

第四步:专家独立工作

专家独立开展工作,依照委托指示编写专家报告及提供意见证据。

第五步:结束

专家的聘用依照当事人与专家约定的条款结束。本中心不再参与。

进一步了解专家证人 → 提交提名申请 →

争议委员会指定

第一步:申请指定

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提交申请,载明项目详情、委员会类型、所需成员人数、所需专业能力及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。

第二步:提名与指定

本中心审阅其名册,进行利益冲突审查,并推荐或指定合格的争议委员会成员。获指定人士接受后,本中心出具确认书。

第三步:开始运作

被指定的委员会依照合同及约定的规则负责争议委员会的运作。

第四步:委员会运作

委员会独立安排现场考察、项目会议及争议听证,并作出建议或决定。

第五步:指定后事项

如有必要,当事人可请求本中心协助更换委员会成员。

进一步了解争议委员会 → 提交提名申请 →

提名服务程序

第一步:申请提名

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提交申请,载明争议详情、所需中立人士类型、所需专业能力及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。

第二步:提名与指定

本中心审阅其名册,进行利益冲突审查,并推荐或指定合格的中立人士。获指定人士接受后,本中心出具确认书。

第三步:程序开始

被指定的中立人士依照当事人约定的规则负责进行程序。

第四步:指定后事项

当事人可就质疑、更换或程序事项请求本中心协助。

进一步了解提名服务 → 提交提名申请 →
行政服务

对于当事人选择由本中心提供行政服务的程序,可获得额外的行政支持。查看行政服务 →